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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很多追债人咨询说别人欠钱不还,可以拿东西抵债吗?先拿走然后电话告诉他,要么就立个字据,说东西是我拿走的,需要就把钱给我,然后东西还他,这样做违法不?
成都追债公司告诉你这样做是不可以的,你这样的个人行为是违法的,你侵害了债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和黑社会性质的做法没什么不同,虽然他欠你的钱,但东西还是他的,在你没有有效合法的文件下是不行的。
一、 具体解析:
你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你可以采取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方不还钱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来使对方强制履行其还款义务。
二、依据法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偿还责任”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定拿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是不可以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以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的。债权人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并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来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如果在判决后,债务人不主动履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拍卖等形式来依法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所以成都追债公司告诫大家一定要合法追债,不要债没追到还触犯法律,最后落得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