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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婚前债务将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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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婚前债务将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日期:2019-10-25 作者: 点击:

 婚姻这件事,用张宇的一首歌来表达“从此不再是一个人,要时时刻刻想的念的是一家人”。虽然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原则上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改变债务的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债务人的配偶极可能在毫不知情下因婚姻而负担他人债务,这不仅违背公平正义的理念,而且与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相违背。但成都收账公司表示,国家为了保护善意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借助婚姻关系逃避债务,婚前个人债务于特定情形下也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的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请求为一定给付,这样才能达到既保护夫妻双方各自利益又不损害到第三方债权人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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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个人债务的性质转化本质上属于债务转移,可因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而发生。具体的转化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约定情形,指债务人配偶就其自愿共同承担债务人的婚前债务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协议,这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意定之债,此种转化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合同约定是其当然的转化形式。另一种是法定情形,指法律规定将婚前个人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993年《离婚案件意见》第18条中曾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003年《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则进一步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认定婚前个人债务性质是否发生转化,其难点在于转化情形的认定,特别是对是否构成法定转化情形的认定。对此,只有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才认定婚前个人债务的性质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
       至于法定转化情形的证明责任,依法由主张债权的当事人承担,债权人需提供充分的能证明"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的生活消费、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的证据。鉴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私密性,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标准也过于笼统,债权人完成证明责任的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实践中应当把握好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的标准以及证明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转换,从双方所持证据的内容与形式、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盖然性等方面全面审查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进而正确认定是否存在法定转化情形。如民间借贷中的出借人能够举证证明借款人婚前的借款用于买房、装修或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认定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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